當前疫情形式嚴峻復雜,多地上升為中高風險地區,目前正值我省旅游旺季,人員流動性大,來青游客較多,發生輸入性疫情的風險持續增大。為貫徹落實省疫情防控指揮部第29次會議精神和廳黨組的部署要求,抓好旅游行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鞏固文旅行業防疫成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行《旅行社有序恢復經營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做好風險研判,不得組團前往高中風險地區旅游,不得開展國外及國內高中風險地區的“酒店+機票”業務。
二、旅游接待中要求近14日內有國內疫情發生所在縣(市、區)旅居史的來青游客,必須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不能提供檢測報告的應在24小時內就近完成核酸檢測。
三、立即開展7月22日晚張家界[魅力湘西]演出是否組團參觀的排查工作并上報我廳市場管理處。
四、要嚴把企業疫情防控第一關,開展接團服務時,要做好游客行程詢問,重點是否有疫情發生地所在縣、市、區旅居史的情況,全力保障旅游團隊安全,切實做好來青游客健康碼和行程碼的截圖登記、體溫檢測登記、核酸檢測報告等疫情防控憑證留存工作。
五、要做好旅游行程疫情防控提醒和提示,到景區要按照景區和屬地要求做好“二碼通行”、消殺工作、團隊運行全程每位游客必須佩戴口罩,入園(門)測溫等疫情防控各項措施的配合,做好團隊車輛、人員疫情防控管理。
六、各旅行社要做好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導游人員要增強風險意識,如旅游團隊中出現密接或調整為中高風險地區人員要立即停止旅游行程,就近報所在社區(村)或疾控機構,全力配合省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和防疫機構落實集中隔離和核酸檢測等防控措施,確保青海文化旅游市場疫情防控工作扎實、有效、安全。
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廳
2021年7月30日